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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她挨我一板後,所有青春期少女的叛逆,她一樣不缺

直到十幾年後的今天,我仍為當時不當的虛罰而懊悔不已!因為一件很小很小的事,我扼殺了一個國一女生的前途,這是我任教生涯中永遠的痛! 我不曾忘記她的名字:「柔苑」,長得清清秀秀,功課不錯,能力也很強。開學後重選幹部時,她當選為班長,身為導師的我,很高興有這樣的左右手。平常她把班上的事務處理得井井有條,連誰和誰鬧彎扭,都能加以排解。那一次,是因為有人來通知,班長和坐在周圍的人一起作弊,就這樣四、五個人被我叫到走廊,每個人都坦承互相幫對方算改份數,只有她一個人堅持自己的清白。

我不斷明示,暗示「學生時代犯錯是難免的,但是必須誠實面對自己」,不過她始終沒有認錯;更糟糕的是,她倔強的神情和忿恨的眼神,激怒了我,為了顯現我的大公無私,我硬是要她伸出手心,在人群川流不息和眾人圍觀的走廊,挨我一板(我在學校裡學的那些教育理論都到哪裡去了)。

從此,所有青春期少女的叛逆,她一樣都不少:上課故意睡覺,服裝儀容明顯走樣,考卷常常空白,寫週記也隨便敷衍了事。我知道我嚴重傷了她的自尊,尤其是毀了彼此的信任,幾次找她談話,她都相應不理。

我實在不願意一個好好的女孩子就這樣毀在我手裡,我和她的母親談,可是徒勞無功,其他任課老師也說不動她,我真是又急又悔啊!

我沒有證據,她也沒有招供,我當時為什麼不能有耐心一點呢?我為什麼不能放下身段,好好安撫她,甚至說聲對不起呢?現在回想起來,這一切都是我自私地想要維護自己的尊嚴,以顧全自己的面子!

可惜時間不能倒流,不然我願意用更多的愛心與耐心對待,而且絕對不會打下那一板,我一定會牢記「規過於私室」的古訓,更重要的是:身為一個老師,當發現自己的錯誤時,要勇於向學生說「對不起」,不能死要面子!

現在,她應該已經二十四、五歲了吧!不知道過得好不好?我想對她說,對不起,那一次是老師錯了。

轉貼~自由時報 90.05.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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